被找回的第100天,我签了断绝关系书

第1章(9/1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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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发:~第1章

这边的超市跟国内不一样,很多东西我不认识,要查字典才知道是什么。有一次我想买酱油,找了半天没找到,问了一个店员,他带我去货架前,指着一瓶写着“soysauce”的东西。我看着那瓶酱油,突然很想哭。不是因为想家,是因为我发现,我没有任何想回的家。

我买下那瓶酱油,回家煮了一碗面。放了鸡蛋、青菜、几滴香油。坐在餐桌前,一口一口吃着。面有点坨了,鸡蛋煎老了,但味道不差。我吃完,洗了碗,把厨房擦干净,坐在沙发上,看着窗外的天。这边的天很蓝,蓝得很假,像一幅画。云很大,一朵一朵的,慢慢地飘。

我想起小时候在养父母家,有一次被打之后,我也是这样坐在窗边看云。那时候我想:等我长大了,我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。离开所有人,再也不回来。现在我真的做到了。只是晚了十几年。但没关系。晚了总比不到好。

我在一家华人超市找到了工作,收银员,时薪不高,但够生活。老板姓周,四十多岁,人很和气。他问我:“你一个人来的?家里人呢?”我说:“我没有家人。”他看了我一眼,没有多问。在国外生活久了的人,都知道不问过去是一种礼貌。

工作很枯燥,每天扫码、收钱、找零、装袋。但我不觉得累。因为每一分钱都是我自己的,不用看任何人脸色,不用被问“你赚的钱去哪儿了”。下班后我会去图书馆看书,或者去公园散步。这个城市不大,人口不多,安静得像一个被遗忘的角落。我喜欢这种被遗忘的感觉。不被人记得,就不会被人伤害。

圣诞节的时候,超市搞活动,很忙。我连续加了三天班,每天回家倒头就睡。平安夜那晚,周老板提前关门,给每个员工发了一个红包,说“圣诞快乐,早点回家”。我拿着红包,走在街上,到处是彩灯和圣诞树,空气里有烤火鸡和肉桂的味道。

路过一家商场,橱窗里摆着一个巨大的圣诞老人,旁边是一棵装饰得很漂亮的圣诞树,树下堆满了礼物盒。我站在橱窗前看了一会儿,想起去年圣诞节,陆司珩陪我在外面吃饭。他送了我一条项链,很细很精致,在灯光下闪着光。他说“圣诞快乐”,我说“谢谢”。然后他的手机响了,是清晚打来的,说她一个人在家,有点害怕。他说“我马上回去”。我看着他把车调头,心想:你不是说今晚只陪我吗?但这句话我没说出口。因为说了也没用。

我转身离开那个橱窗,没有再看。回到家,脱掉外套,洗完澡,缩在被子里。手机没有消息,没有电话,没有人祝我圣诞快乐。我关了灯,闭上眼。听着窗外远远传来的圣诞歌声,很模糊,像隔了一层什么。我想起小时候在养父母家,过年的时候他们会给亲生孩子买新衣服、发压岁钱,我没有。我蹲在门口,看着他们在屋里笑,心里想:等我有钱了,我要给自己买很多很多新衣服。现在我有了,但我已经不想买了。

圣诞节第二天,我收到了林姐的消息。她说国内有人托她打听我的地址。

我问谁。

她说是沈家的人,还有陆司珩。

我回了一句:不要给。

林姐说:明白。

我关了手机,去上班。扫码、收钱、找零、装袋。像什么都没发生过。

9、

春天来了。

这个城市的春天来得晚,四月还有雪,但路边的花已经开了。粉色的,白色的,一小朵一小朵地挤在枝头,像怕冷似的。我开始习惯这里的一切——习惯早上自己煮咖啡,习惯走路上下班,习惯跟邻居打招呼,习惯一个人在公园的长椅上看书。

有一天,我在街上碰到一个中国女孩,二十出头,推着婴儿车,车里坐着一个小宝宝,胖嘟嘟的,正在啃自己的手。她看到我,笑了笑说:“中国人?”我说:“嗯。”她说:“我也是!你来多久了?”我说:“半年。”她说:“我三年了。你来做什么?”

“生活。”我说。

她点了点头。她说她老公是本地人,在银行工作,她在家带孩子。“以前在国内,每天加班到十点,累得要死,也不知道为了什么。现在每天推着孩子散步,虽然不挣钱,但挺开心的。”

我看着她脸上的笑容,是真心的。不是那种“我很好”的逞强,是那种“我没什么可抱怨”的满足。我想,也许有一天我也可以这样。不是非要功成名就,不是非要证明自己,不是非要让谁后悔。就只是——活着,好好地活着。

五月的时候,我换了一份工作。在一家小书店当店员。书店在一个安静的街区,周围是住宅和咖啡馆。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,叫Mr.Wilson,头发全白了,但精神很好。他问我:“你喜欢看书吗?”我说:“喜欢。”他说:“那你来上班吧。工作时间自由,工资不高,但你可以随便看书。”

书店很小,生意也一般。大部分时候,店里只有我一个人。我整理书架、给新书包书皮、帮客人找书。没人的时候,我就坐在柜台后面看书。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书页上,暖洋洋的。

我把手从书页上移开,看着那道光,突然觉得,我好像很久没有感受过这种暖和了。不是身体上的暖,是心里的暖。这种暖,不需要等谁的电话,不需要看谁的脸色,不需要在深夜里猜“他到底爱不爱我”。它就是在这里,安安静静的,不吵不闹的,属于我的。

有一天,我在整理书架的时候,发现一本旧书,扉页上有人用铅笔写了一行字:“ForAnna,wholefthometofindherself.”Anna。我愣住了。不是我的书,也不是给我的留言。但那个名字,那句话,像一根针,轻轻地扎在我心上。

我把那本书放回书架,没有买。但那天晚上,我回到家,翻出一个笔记本,在第一页写下了自己的名字——不是沈念,是Anna。然后我在下面写:你来这里,不是为了逃避。你是为了找到自己。

那个笔记本,后来成了我的日记。每天睡前写几行,有时候很长,有时候很短。大部分时候写的是今天做了什么,看到什么花,吃了什么饭,天气怎么样。偶尔会写一些关于过去的事,但写得很克制,像在写别人的故事。

有一天我写了这么一段:

“今天在超市看到一对母女。女儿大概五六岁,坐在购物车里,妈妈在挑水果。女儿突然说‘妈妈我爱你’,妈妈笑了,说‘妈妈也爱你’。我在旁边看着,眼泪掉下来了。不是哭,是眼泪自己掉的。我想不起我妈妈最后一次说爱我是什么时候。不,她从来没说过。”

我合上笔记本,躺在床上。窗外的月亮很圆,很亮。我在月光里盯着天花板,很久很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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