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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发:~第511章 左手右手,都是魔王的枪
要不……
求一下爷爷?
薇薇安第一次认真思考这个问题,只要凯撒亲王支持,罗克赛那家伙是不敢讲话的。
科林庄园的早晨,今天的早餐是鹅肝牛肠外加燕麦粥和面包。
外加米诺陶诺斯的血。
罗炎最终还是想办法从冒险者工会那边弄了一点米诺陶诺斯的血。
在魔王……哦不,科林亲王的重赏之下,雷鸣城有梦想的小伙子们纷纷杀到了漩涡海东南岸,去到了兽人活跃的地盘上,为钻研魔法学术的科林亲王寻找炼金素材。
值得一提的是,虽然恐魔是地狱生物,但牛头人却不是,而是属于兽人的分支。
在遥远的第一纪元,兽人和精灵、矮人、地精一样,也是奥斯大陆的主体种族,甚至一度控制著奥斯大陆最富庶的漩涡海北岸。
只不过随著人类与圣光的崛起,以及龙神时代的蜥蜴人对漩涡海沿岸的殖民,如今兽人已经从漩涡海的北岸销声匿迹,活动范围收缩到了相对贫瘠的南岸以及东岸。
区分兽人和魔人的方法很简单,看起来更像野兽的就是前者,譬如血刃魔将格拉克,而只有尾巴或者耳朵不同于人类的则是后者,譬如莎拉。
魔人在人类社会的地位大概类似于「不可接触者」,圣西斯既不反对他们,也不认可他们,属于任由他们自生自灭的状态。
兽人大抵也是一样。
而为了与真正邪恶的地狱恶魔做区分,也有人将那些不长角的魔人称之为亚魔人,或者对他们那些不显眼的生物特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干脆不提种族和信仰的事。
譬如当莎拉戴著兜帽或者头饰的时候,没人会关注她的耳朵,更不会有人向她投去异样的目光,最多是被她的黑发吸引。
在奥斯大陆,金色是圣洁的象征,银色是衰老,而黑色则象征著神秘与欲望。
顺便一提,由于薇薇安和南孚赖在这里不走了,罗炎也不大敢雇佣人类的仆人,于是从地狱弄了一批恶魔特征不大明显的魔人老乡过来。
昨晚被薇薇安吓到的女仆,并不是人类,而是一个有著狐狸耳朵的姑娘。
他们大多是神殿的孤儿,背景干净,心思相对单纯,由罗炎的教父杰弗里教士介绍。
而对于能为「炙手可热」的罗炎议员干活,这些魔人小伙子和姑娘们也都非常兴奋,得知还有这好事儿之后,高高兴兴就带著行李来上班了。
在奥斯历1054年,无论是地狱还是地表,给贵族当仆人都属于妥妥的铁饭碗,尤其是给那些名声响亮的贵族当仆人。
毕竟在这个人文思想才刚刚萌发的旧时代,绝大多数人要么是农具,要么是碗里的饭。
从无依无靠的孤儿变成了饭碗,那可不是阶级跃迁了吗?
况且这个碗还是可以一代一代传下去的。
就这样,雷鸣城又多了一批行走在阳光之下的「恶魔」。
而且就在亲王的府邸,还是从魔都来的那种。
这些仆人平时几乎不与外界交流,甚至连物资的采购都是从更「邪恶」的银松镇乃至万仞山脉中的北峰城那边,由魔王的仆人直接送来。
因此,即便庄园五百米外就有一座圣西斯的教堂,也根本不存在穿帮的问题。
谁敢找亲王的茬?
亲王出手稍微晚一点,第二天皇家铁路集团的铁轨就从教堂门口开过去了。
耷拉著狐耳的女仆推著餐车,将餐盘摆上了铺著白布的餐桌。而另一位身形高挑的女仆则仔细地摆放著刀叉,若是忽略掉那裙撑下的羊尾,她的外貌几乎与人类没有不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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